最近老李遇到件烦心事——明明三年前就还清的网贷,最近突然接到陌生号码的催收电话。对方口气凶狠,甚至威胁要爆通讯录。这种典型的非法催收,其实背后暗藏法律雷区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80条规定,超过法定利率的债务本身就属于非法债务。可现实中,不少催收公司专挑这类"烂账"下手,采用恐吓、骚扰等灰色手段。
遇到这些情况先别慌,记得打开手机录音功能。最高人民法院早有判例,非法催收取得的"证据"在法庭上根本无效。
去年杭州有位宝妈,就靠三段录音让催收公司赔了3万精神损失费。关键是要证明对方存在《刑法》第293条规定的"软暴力"行为。
别等对方起诉,可以先发制人:
有个冷知识:很多催收公司压根没有金融外包资质。通过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」一查就露馅。
审查要点 | 合法标准 | 自检方法 |
---|---|---|
年利率 | ≤LPR4倍 | 查借款合同 |
服务费 | ≤本金3% | 核对转账记录 |
逾期费 | ≤日0.05% | 计算器验算 |
发现利率超标?直接向法院主张债务无效。2023年广东就有判例,借款人反而获赔多付的利息。
最后记住,面对非法催收要硬气但别冲动。曾经有借款人因怒骂催收员被反诉侮辱,虽然最后赢了官司但也折腾半年。理性维权才是上策。